111-2學期ˍ鷹架學伴計畫

  • 實施目的:鼓勵經濟不利學生長時間透過同班同學一對一的輔導,使被輔導的同學能夠有效提升學習成效。
  • 申請人資格:由被輔導之學生提出申請,每組2人(輔導與被輔導),申請人111-1學期總成績排名為班上第61%後之學生,限本國籍且具經濟不利學生身分如下。
    1. 低收入戶
    2. 中低收入戶
    3. 原住民族學生
    4.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
    5.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    6.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
    7. 突遭變故之學生
    8.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
  • 辦理方式:於112/02/13~112/03/10期間,自行尋找班上總成績排名前60%的學生(以111-1學期成績為基準,一般生或經濟不利學生皆可),提供兩人111-1學期成績單(需含班排名)鷹架學伴計畫申請單(附件一) ,送至高教深耕辦公室。
  • 獎助辦法:申請人輔導至學期結束,計算總成績排名的進步名次,取前四等級給予獎助。
    1. 第一等級 (進步15名以上):10,000元,若不達標準得以從缺。
    2. 第二等級 (進步10名以上):8,000元,若不達標準得以從缺。
    3. 第三等級 (進步5名以上):5,000元,若不達標準得以從缺。
    4. 第四等級 (進步1名以上):3,000元,若不達標準得以從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