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輔導獎助金申請

本案獎助金依據當年度預算範圍內,調整獎助人數及金額。 因應教育部政策,需跨面向申請獎助金項目始得領取。

一、申請資格:需為本國籍之在校生(不含休學、在職生)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(1~8請依學務處規定辦理,申請第9項同學請洽承辦窗口辦理)

1. 低收入戶

2. 中低收入戶

3.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

4.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
5. 原住民族學生

6.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

7. 突遭變故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

8.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(*學務處申請教育部認定)

9. 其他經審核有經濟需求的學生,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
二、法規: 依據中山醫學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
三、申請方式:於公告時間內向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提出申請,申請資訊及連結https://reurl.cc/3xvaLM